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不同之处
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合、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,两者有什么区别在于:
1、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,赌头一般借助我们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别人参赌,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,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;开设赌场具备肯定的规模,参赌的职员海量。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,有赌场服务职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、记账、发牌或洗牌,有专人望风,参赌职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,才能进入赌场参赌。
2、聚众赌博一般具备临时性、短暂性的特征,组织参赌职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,下一次赌博又须第三组织;开设赌场具备持续性和稳定性特征,只须在其时间内、赌博职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。
3、赌具的提供,聚众赌博中的赌具备时由召集者提供,有时由参赌者自带;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。
4、聚众赌博的赌博方法一般由参赌职员临时确定;开设赌场的赌博方法具备多样性,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,提供筹码,有时还有肯定的赌博流程。